2021下半年浙江金華市磐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!
- 時間:
- 2021-09-28 10:16:24
- 作者:
- 談老師
- 閱讀:
- 來源:
- 浙江省教師資格證
需要參加磐安縣2021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人員,請認真閱讀此公告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》《教師資格條例》《<教師資格條例>實施辦法》《浙江省實施〈教師資格條例〉細則》和《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等法律法規(guī)及深化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要求,按照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《關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,現將金華市2021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認定機構
磐安縣教育局負責磐安當地“幼兒園教師資格”、“小學教師資格”和“初級中學教師資格”認定。
金華市教育局負責全市“高級中學教師資格”、“中等職業(yè)學校教師資格”和“中等職業(yè)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”認定,其中義烏市教育局負責義烏市轄區(qū)內“高級中學教師資格”、“中等職業(yè)學校教師資格”和“中等職業(yè)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”的材料審核、體檢、專家評審、證書打印發(fā)放等認定工作。
二、申請對象
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,可在磐安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:
1.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(須持有當地有效期內浙江省居住證)在磐安縣的社會人員;
2.在磐安縣學習、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:包括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臺居民、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港澳居民、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居民,且在浙江參加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;
3.部隊駐地在磐安縣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。
三、認定條件
1.遵守憲法和法律,熱愛教育事業(yè)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。
2.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(tǒng)一考試,并取得《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》(有效期3年)。
3.具備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》規(guī)定的相應學歷要求。
4.持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乙及以上等級證書(申請語文學科須達到二甲水平)。
5.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質,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(yī)院體檢合格。
教師資格認定實行屬地管理。根據教師資格種類和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權限,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、居住地(須持有當地有效期內浙江省居住證)的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。
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認定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。
四、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分以下五個階段
第一階段為政策咨詢。
9月25日-10月22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),申請磐安縣幼兒園、小學、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的社會考生如有政策疑問,可咨詢磐安縣教育局(0579-84652595),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。申請高中段社會考生(義烏市轄區(qū)考生除外)如有政策疑問,可向金華市教育局咨詢(電話:0579-82467096)。
第二階段為網上申報。
社會考生: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,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(或“浙江政務服務網”搜索“教師資格認定”事項),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(tǒng),根據系統(tǒng)提示填寫報名信息。
1.選擇認定機構:全縣申請幼兒園、小學、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,認定機構選磐安縣教育局。
2.選擇確認點:磐安縣教育局辦公室。
3.上傳的個人照片和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的照片須統(tǒng)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證件照(上傳格式為JPG/JPEG,不大于200K)。同時申請人需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“個人承諾書”,由本人簽名后掃描或拍照(確保白底黑字),按程序要求上傳。
4.通訊地址務必詳細準確,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教師資格證書將通過郵寄送達,并由申請人簽收。
第三階段為體檢
1.體檢時間:10月29日,上午7:30空腹,社會考生自行前往磐安縣人民醫(yī)院六樓體檢中心(磐安縣安文鎮(zhèn)螺山路1號)進行體檢,體檢費按醫(yī)院收費標準由申請人自付。具體安排和繳費詳見附件1。申請人請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參加體檢,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參加體檢視同申請人自動放棄申請。
2.下載體檢表:體檢表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“資料下載”欄中或附件2下載,用黑色或藍色水筆填寫好身份證號碼、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、既往病史等五項內容,同時,準備2張2寸彩色證件照(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),一張證件照貼在體檢表上,一張(背面寫上姓名+體檢號)于體檢報到時交給工作人員,照片將用于制作教師資格證。
3.體檢人員安排:網報審核不通過人員,教育局會提前電話告知不參加體檢,未收到不體檢通知的申請人都要參加體檢。如因為身體特殊原因不能在規(guī)定日期參加體檢的,可提前與教育局工作人員和體檢中心聯系,體檢時間盡量不延后。
第四階段為受理審核決定。
1.審核時間:10月25日-11月15日。申請人于10月25日前提交電子材料。2021年下半年磐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試行“跑零次”,取消現場確認,材料審核改為認定機構網上核驗。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平臺信息核驗通過,無須提交任何材料。
核驗未全部通過或相關平臺無信息的申請人,須將相應材料掃描件發(fā)送至磐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郵箱1704193540@qq.com,文件夾名稱為“申請資格種類+申請人姓名+聯系電話(例:初中語文張三13xxxxxxxxx)”。電子材料清單詳見附件3。
2.認定時間:本機構審核材料,2021年12月上旬明確受理意見,作出認定決定,并通過磐安縣人民政府磐安縣教育局網站公布教師資格認定結果。
第五階段為送達。
2021年12月中下旬左右將通過EMS郵政快遞寄送經認定的教師資格證書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,并須由申請人本人簽收。
五、其它注意事項
1.申請人網上填報的信息須真實有效,正式提交后,所提交的信息將不能再修改,請慎重填寫,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,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。
2.申請人應據實填寫《個人承諾書》并對承諾內容負責,承諾如與事實不符,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按“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”對申請人做出“撤銷教師資格、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”或“喪失教師資格,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”的行政處罰?!秱€人承諾書》可在網報界面下載打印,申請人本人簽字并拍照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。
3.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,須出具健康碼和行程碼,經核驗均為綠碼方可參加健康體檢。若21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(qū)旅居史、28天內有境外旅居史、尚處于健康管理期間、與相關人員(確診病例、疑似病例、密切接觸者、無癥狀感染者)有接觸史、出現發(fā)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等情況,暫緩來磐參加體檢。
4.根據《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》,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,在認定體檢時,經認定機構指定體檢醫(yī)院醫(yī)生現場確認已懷孕的,可以免做胸透檢查。申請人自帶懷孕證明的,不予認可。備孕和哺乳期的人員一律不免檢胸透。
5.咨詢電話和網址:
磐安縣教育局:84652595。(初中、小學、幼兒園教資認定)
磐安縣人民醫(yī)院體檢中心:84652828或84681111
磐安縣教育局:公告公示
http://www.panan.gov.cn/col/col1229204239/index.html
金華市教育局:82467096(高中、中職教資認定);
金華教育局:http://jyj.jinhua.gov.cn/;
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確認點:82283031;
婺城區(qū)教育局:82487087;金東區(qū)教育局:82181012;
蘭溪市教育局:88820207;義烏市教育局:85512102;
東陽市教育局:86924407;永康市教育局:87101243;
浦江縣教育局:84206560;武義縣教育局:87626833;
附件:1.磐安縣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安排;
磐安縣教育局
2021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