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州甌海2021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
- 時間:
- 2021-04-15 10:09:14
- 作者:
- 談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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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來源:
- 浙江省教師資格證
為保證我區(qū)教師資格管理制度順利實施,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及《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現就做好甌海區(qū)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認定范圍
甌海區(qū)教育局負責本轄區(qū)“初中教師資格”、“小學教師資格”和“幼兒園教師資格”的認定工作。
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就讀學校在本轄區(qū)的普通高校本、??茟獙卯厴I(yè)生,申請 “初級中學教師資格”、“小學教師資格”和“幼兒園教師資格”的認定。
二、申請對象
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(具有甌海區(qū)戶籍、有效期內的甌海轄區(qū)居住證、在甌海轄區(qū)就讀的高校應屆畢業(yè)生和在讀研究生)申請認定教師資格。
(一)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(yè)學生,可持畢業(yè)證書申請直接認定。
(二)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《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》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。
(三)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在溫普通高校本、??茟獙卯厴I(yè)生,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,允許在畢業(yè)前提出認定申請。對于提交認定申請但未按期獲得畢業(yè)證書的,本次申請無效,不得發(fā)放教師資格證書。
(四)2021屆取得《師范生教師職業(yè)能力證書》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,憑身份證明、學歷證書、師范生教師職業(yè)能力證書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、體檢合格證明等材料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。
(五)港澳臺居民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按《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(大陸)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教師廳〔2019〕1號)文件辦理,相關事宜可咨詢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。
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。
三、申請條件
申請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不同類別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,應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:
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和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(yè)及以上學歷;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(yè)及以上學歷。
四、認定程序
(一)網上報名
統(tǒng)一實行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,具體申報時間:2021年5月17日至28日。申報對象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(www.jszg.edu.cn)進行申報。
(二)現場確認
1.確認時間:2021年6月7日至11日。
2.確認地點:甌海區(qū)行政中心2號樓一樓(區(qū)政務服務中心59號窗口)。
3.現場確認須提交材料:
(1)身份證原件;
(2)戶口簿或居住證(須在有效期內)原件;
(3)學歷證書原件(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,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(yè)生檔案還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間教育學、心理學、教育教學實習等成績單復印件,復印件須加蓋縣級及以上檔案管理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印章);
(4)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(申請認定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,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。持有小學全科教師資格證的教師,要從事小學語文學科教學的,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);
(5)《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》原件(有效期3年)。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的《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》的申請人員可直接下載打印考試合格證明(直接認定人員與2021年畢業(yè)并取得《師范生教師職業(yè)能力證書》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無需提交)。
(6)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到“溫警在線”微信公眾號里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,報名時直接提交。
(7)與網報同一底版的單寸照片(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)2張,在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自己的姓名、申請學科,在現場確認時提交。
(三)體檢和認定
根據《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(試行)》規(guī)定,經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于6月15日或16日(因疫情影響,按規(guī)定時間)到甌海區(qū)人民醫(yī)院參加體檢。
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結論,并將認定結果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上公示。
五、收費說明
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和師范教育類專業(yè)畢業(yè)的人員免收教師資格認定費。
溫州市甌海區(qū)教育局
2021年4月8日